气溶胶灭火装置 :按产生气溶胶的方式可分为热气溶胶和冷气溶胶。国内工程上应用的气溶胶灭火装置都属于热型,冷气溶胶灭火技术尚处于研制阶段,无正式产品。热气溶胶以负催化、破坏燃烧反应链等原理灭火。气溶胶与卤代烷类和惰性气体类哈龙替代技术不同,普通型的气溶胶灭火后有残留物,属非洁净灭火剂,而新一代研发的S型气溶胶具有较高的洁净度。由于各企业采取的药剂配方不同,有些非洁净的气溶胶喷洒后的残留物的性质也不相同。
热气溶胶属于全淹没系统,在控制火源的情况下逐步全淹没式灭火,使人员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疏散逃生,适用于变配电间、发电机房、电缆夹层、电缆井、电缆沟等无人、相对封闭、空间较小的场所,适用扑救生产、贮存柴油(-35号柴油除外)、重油、润滑油等丙类可燃液体的火灾和可燃固体物质表面火灾。 气溶胶是以固态形式存放的,且自身又不具有挥发性,所以不会存在泄露等问题,具有较长的保存年限,对保护区的设施也能便于时时监控。但气溶胶在技术没有突破且通过国家质检中心型式检验之前,不能用于管网输送系统。普通型的以及洁净度不高的气溶胶灭火后的残留物对精密仪器、电子设备会存在有一定影响,技术上没有解决该问题且通过检验的固定装置,不建议用于保护计算机房、配电房等电机设备等场所。